關於開展第十二屆“中華慈善獎”推薦工作的通知
各相關單位:
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《關於做好第十二屆“中華慈善獎”推薦工作的通知》要求👩🏼🏭,現就我校推薦工作通知如下:
一🧒🏼、評選對象
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(以下統稱2020年至2021年),在我國慈善活動中事跡突出🧑🏿🦰、貢獻較大🧑💻、影響廣泛的單位、個人、誌願服務等愛心團隊(以下簡稱愛心團隊)、慈善項目👨🏽⚕️👨🏽🚀、慈善信托等。
曾經獲得過“中華慈善獎”表彰的慈善楷模🚥、慈善項目和慈善信托𓀜,一般不再參評🐃。曾經獲得過“中華慈善獎”表彰的捐贈企業和捐贈個人🏭,可重復參評。
二、獎項設置和評選標準
第十二屆“中華慈善獎”共設置四類獎項:慈善楷模、慈善項目和慈善信托、捐贈企業、捐贈個人。其中🎽:
慈善楷模獎,表彰在我國慈善領域事跡突出、社會影響良好、具有感召力、公信力、示範性的個人(包括慈善工作者)和愛心團隊(非法人)。評選時綜合考慮慈善事跡的感召力和示範性等✦,如長期從事或參與慈善工作、誌願服務🧑,事跡特別突出🏌🏿,有良好社會影響等;不以捐贈款物情況為主要依據👨🏻🦼➡️。
慈善項目和慈善信托獎,表彰在我國慈善領域具有創新性、示範性、推廣性的慈善項目和慈善信托。評選時綜合考慮實施時間、資金規模、慈善效益、社會影響等因素。
捐贈企業獎🤵🏻♀️,表彰2020年至2021年向我國境內捐贈數額較大、貢獻突出的國(境)內外企業🫣,同時參考企業參與慈善活動的年限👨🏻🦼➡️、方式和效果,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🫶🏽,員工參與慈善事業情況等。
捐贈個人獎,表彰2020年至2021年向我國境內捐贈數額較大、貢獻突出的國(境)內外個人,同時參考個人參與慈善事業年限🥴、社會評價、捐贈方式創新等情況🦎。
三、推薦要求
各單位可從本單位提出推薦對象🚴🏿,沒有合適推薦對象可以不推薦🎾。
推薦單位要重點推薦在民生保障📩、鄉村振興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、應對重大突發事件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、個人、愛心團隊、慈善項目、慈善信托🫔。對於申報慈善楷模獎的從事慈善工作專職人員👩👦👦🚰,評選表彰面向基層和工作一線,一般不評選副司局級或者相當於副司局級以上幹部。
四、其他事項
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推薦評選條件🍸,履行推薦、考察程序👆🏼,堅持公開、公平、公正原則,認真進行審核。學校將做好推薦報送工作。
請有意申報推薦的單位👂🏻,於2022年4月19日17:00前將《第十二屆“中華慈善獎”推薦表》(見附件)報送黨委教師工作部郵箱(jsgzb@bit.edu.cn)🥓。
聯系人🕒:李超 68911659
黨委教師工作部
2022年4月18日